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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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近期学校体育场馆疫情防控补充规定

发布时间:2021-01-13   来源:    发布者:

根据长春市疫情形势最新变化情况,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属地管理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体育场馆疫情防控补充规定。

一、人员管理

1.师生出入体育场馆必须持校园一卡通,通过刷卡、人脸识别登记、经物业工作人员手持测温枪测温后进入体育场馆。

2.外来人员非必要禁止入馆。如因工程施工、后勤保障、督导检查等必要工作需要入馆的,经综合体育馆管理中心严格审核,向学校保卫处进行报批、报备后方可入馆。

3.物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,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,倡导实行非接触式服务。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原则上非必要不离长、不外出,确需外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批。

二、场馆管理

1.实行限流、错峰管理,严格控制入馆活动人数,不得超过核定人数75%

2.严格控制入馆人员在入馆门前排队时密集扎堆,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
3.每日定时对体育场馆进行两次消毒。

 


 

综合体育馆管理中心

20211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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